清远清城供电局辅助业务(文档管理)外委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清远清城供电局辅助业务(文档管理)外委承包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资金来源为外部劳务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清远
2.2服务规模:清远清城供电局辅助业务(文档管理)外委承包项目。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清远清城供电局辅助业务(文档管理)外委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5预计采购金额:26.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的需求,含有劳务派遣或劳务输出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及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南方电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 ,020-37816396
招标业务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