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供电局2017年(县级视频会议系统改造设备)专项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韶关供电局2017年(县级视频会议系统改造设备)专项的澄清内容如下:
序号 |
需澄清问题描述 |
招标人答复 |
1 |
技术规范总则1.3要求、(3)提供原厂商对应急通信装备系统设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备出具的一年内故障无条件更换的保修服务承诺书和技术规范总则1.3要求、(5)中标方须提供设备的一年质保期运维服务,而合同文本中的质保期限是自需方订单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不短于设备正常运行三年。(供方承诺的质保 期若长于三年,则按承诺时间执行)。请问该项目的质保是1年还是3年? |
3年 |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日期: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