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营业厅WIFI项目竞谈公告
2017-09-18
招标编号:QZFW2017GJT08038
开标时间:2017-09-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营业厅WIFI项目;
2. 项目批准文号:
3. 项目概况:根据省公司“互联网+”供电服务要求,为方便客户办理业务,2016年泉州供电公司市辖区内营业厅(城区营业厅、清濛营业厅、洛江营业厅、马甲营业厅、罗溪营业厅、泉港南区营业厅、泉港西区营业厅、丰州营业厅)已经覆盖WIFI信号。由于2017年新增1个鲤城营业厅,原先安装WIFI信号的8个供电营业厅项目也已经到期,为了方便电力各项线上业务的开展,更好的服务客户,现申请对泉州供电公司市辖区内营业厅9个营业厅的WIFI项目通过非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以便于确定运营供应商,以确保选择技术过硬、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4. 报价方式: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按清单报单价
5. 结算方式: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6. 资质要求:
6.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6.2 应答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3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应承担过至少1个相近项目业绩;
6.4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6.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6.6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6.7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8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7.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
8.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 含税预估金额:160000元;
10. 谈判有效期:自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2017年09月20日电话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