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政项目线路改造工程土建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TZB-GCSG-17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市政项目线路改造工程土建分包招标项目已由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2包
包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期 |
招标范围 |
1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市政项目线路改造工程土建分包招标 |
二道区 南关区 |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
施工现场的土方挖掘、渣土外运、基础挖掘、电缆沟挖填、顶管施工、电缆保护管敷设、配合设计单位及承包方确定设备的摆放点位及路面恢复,同时承担中标标段施工中发生的影响施工进度的任何外界干扰的协调及处理工作。 |
2 |
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市政项目线路改造工程土建分包招标 |
朝阳区 高新区 |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
2.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类)
3.5具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资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职称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具有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如: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等,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近三年(2014—2016)承担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项;
3.8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测量及实验仪器等;
3.9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就全部标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平均售价500元/本(包)。
4.4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3时30分至16时30分,开标文件必须胶装,按包密封单独递交。
5.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