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76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他
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为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761),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是对西双版纳供电局办公楼、景洪供电局、变电管理所原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含安装、试验及检验、验收等)。
2.2招标范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3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货物及设备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以上设备除要求中提出配置外,其余均应为标准配置。
2.4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对交付招标人的货物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对非招标人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使用功能故障或瑕疵等无条件实施“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
2.5交货时间: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6交货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包,不允许拆分或分包。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须为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
3.3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北京时间,若文件时间与系统时间不一致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76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他
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为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761),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是对西双版纳供电局办公楼、景洪供电局、变电管理所原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含安装、试验及检验、验收等)。
2.2招标范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西双版纳供电局警卫消防器材购置(二次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01 |
灭火器 |
个 |
38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2 |
灭火器 |
个 |
7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3 |
灭火器箱 |
个 |
15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4 |
灭火器箱 |
个 |
45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5 |
灭火器箱 |
个 |
8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6 |
消防应急照明灯 |
把 |
4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7 |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个 |
8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8 |
楼道安全出口指示灯(左) |
把 |
3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09 |
楼道安全出口指示灯(右) |
把 |
3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10 |
楼道安全出口指示灯(双向) |
台 |
30 |
详见技术要求 |
|
|
11 |
标志牌 |
片 |
90 |
详见技术要求 |
2.4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对交付招标人的货物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对非招标人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使用功能故障或瑕疵等无条件实施“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
2.5交货时间: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6交货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包,不允许拆分或分包。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须为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
3.3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北京时间,若文件时间与系统时间不一致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