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黄冈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2017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2017-09-28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0-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黄冈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2017年第一批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基本要求
a.必须是ERP系统中合格供应商,具备电力技术开发或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服务范围。
b.施工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c.施工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d.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条件,其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且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
e.参与输变电设施安装、维修和试验的分包商,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f.施工分包商中从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人员,还须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机关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g.施工分包商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必须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2)技术服务承(分)包
1.具有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
2.ERP系统注册合格供应商;
3.具备相应承修、承试及其他技术服务资质(格)。
(2)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工程的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技术服务等级的工程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时间: 2017 年9月 28 日起至 2017年 10月 1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