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服务期限: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19年12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中标人需对云南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提供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12月份以前需实施的工程结算项目。
3. 项目地点及工作要求
3.1服务地点:云南省境内。
3.2工作要求:
中标人需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项目管理;工程合同是否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变更是否真实、合理;工程结算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竣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根据施工单位结算咨询的结果、其他费用咨询的结果等相关内容编制工程结算。要求进行现场工程量核实。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工程量预估:
工程量预估表
项目类型
预估项目数量
造价咨询投资额(万元)
光伏类项目
5
6044
节能类项目
12
831
煤矿瓦斯类项目
2
1699
合计
19
8575
备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经工商登记的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招标并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分支机构;
4.2具有开展本次审核服务类型相关业务的资质资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资质证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具有健全的业务质量内部控制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
4.4具有承担相应编制、审计(核)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4.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主管行业部门检审资格合格有效,并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2015、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人;(若投标企业为分支机构,则总公司需满足此项要求)
4.6投标人须拟派专业人员到招标人处驻场服务,派驻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8 日至2017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 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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