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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直家园A1,B,C、D区10KV供电工程(据实结算电气部分)施工招标公告</title> <meta name="keywords&quo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直家园A1,B,C、D区10KV供电工程(据实结算电气部分)施工,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直家园A1,B,C、D区10KV供电工程(据实结算电气部分)施工,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直家园A1,B,C、D区10KV供电工程(据实结算电气部分)施工。
2.2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与东直路交汇处周围.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概况:据实结算(电气工程):东直家园A1、B、CD区消防泵房380V供电回路及A1区换热站380V供电回路(详见A1区10KV供电工程第二卷第五册、B区10KV供电工程第二卷第三册、CD区10KV供电工程第二卷第四册),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2.6招标范围: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直家园A1,B,C、D区10KV供电工程(据实结算电气部分)施工。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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