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测绘、登记代理服务招标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权证办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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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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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测绘、登记代理服务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需要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具备近三年内完成的2份以上同类项目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检修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以及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证书及业绩证明。 |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1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1.4招标范围:负责办理招标人所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并负责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过程所需开展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按照恩施州州直、各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完成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技术解释、数据复核,为出具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资料收集、调查、勘察、分析研究,代理招标人完成调查结果和复核结果公示,完成所有土地及房产变更登记或初始登记至产权所有人,获得不动产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