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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博兴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国电博兴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项目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
国电博兴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综合物业服务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或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2项物业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文件和用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国电博兴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博兴县博城八路公司本部办公楼或临时指定的区域或活动现场的物业服务、供餐服务或其他各类服务事项等。具体服务范围以技术要求为准。服务期限12个月,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为年度报价。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12个月)。

1

1.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苟卓亚

手机:13683233285

微信号:18993250815

QQ:10483680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email proteed]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国家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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