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电厂正压输灰系统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华能丹东电厂静电除尘器灰斗采用一套负压收集系统,将灰收集至原粗、细灰库;2006年安装一套正压输灰系统,将原粗、细灰库的灰输送至2座新建灰库中。现因煤质变化较大和电除尘效率增加,原正压输送系统出力无法满足现输送要求,需新增一套正压输灰系统,同时对原正压输灰系统及负压收集系统进行恢复性检修。
2.招标范围:
华能丹东电厂正压输灰系统增容改造工程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供货、安装一套正压输灰系统,范围从气化斜槽下灰口至2座新建灰库。
2、对原电除尘负压集灰系统及原正压输灰系统进行治理、修复、改造,恢复原系统设计能力。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
4.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3 2014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除尘器正压输灰系统新建或改造并成功运行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文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4.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0月3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