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虎悦通岚县大蛇头50MW风电场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6]989批复,招标人为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虎悦通岚县大蛇头50MW风电场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KGC2017-04-059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
2.4项目概况: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蛇头5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二次设计、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国家规定的试运行的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2.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质量及技术方面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说明、图纸和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施工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包含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须是牵头方单位注册;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必须在新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的实施经验和能力;近三年已累计完成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需附合同证明)。
3.7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 11 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本招标项目为虎悦通岚县大蛇头50MW风电场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6]989批复,招标人为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虎悦通岚县大蛇头50MW风电场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KGC2017-04-059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
2.4项目概况: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蛇头5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二次设计、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国家规定的试运行的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2.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质量及技术方面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说明、图纸和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施工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包含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须是牵头方单位注册;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必须在新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的实施经验和能力;近三年已累计完成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需附合同证明)。
3.7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 11 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