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1.1 建设地点: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
1.1.2 工程概况:启东风电场分一、二期工程建设,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风力发电机组,共108台风力发电机组。
1.2招标范围:
1.2.1 负责华能启东风电场2018年度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外委项目,合计108台。详见技术规范。
1.2.2 项目工作期限:12个月,计划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1.10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须具有新能源设备(含风力发电设备)的维修、技术服务资质。
2.2.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2.3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维护、检修或安装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5日9:00时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2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