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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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书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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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厂CEMS装置改造 |
CHDTDZ175/17-SB-0101 |
2000 |
五、招标内容: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全厂CEMS装置改造打捆六、项目概况
6.1公司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洋路288号、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三丰路218号
6.2项目情况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2×4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并配套燃气锅炉岛
七、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管理体系认证。
3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 特别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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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入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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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锅炉烟气排放监测系统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CEMS改造工程设计、供应、施工、调试的经验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三】年以上的成功代理经验(附证明材料)。 (5)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所供产品被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本次投标使用的产品必须有应用业绩,招标方不接受新开发而无任何应用业绩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相关省市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 5、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应有国内电厂投运时间不少于三年,至少2套以上供货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注:业绩请提供证明材料,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用户证明的盖章材料。
9、 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00时整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