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862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货物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明细单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明细单.xls。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神华宁煤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现场、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45天内。
付款方式:到货款90%,质保金10%。
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且不得亏损;
(3)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化工行业的同类产品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须提供合同(不含价格明细)复印件;
(4)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862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货物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明细单非金属膨胀节及非金属软管(第一批)采购明细单.xls。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神华宁煤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现场、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45天内。
付款方式:到货款90%,质保金10%。
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且不得亏损;
(3)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化工行业的同类产品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须提供合同(不含价格明细)复印件;
(4)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