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南分局新疆博尔塔拉州混凝土拱坝工程钢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示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802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字钢,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疆博尔塔拉混凝土拱坝工程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该工程所处位置属温带荒漠类型的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光照充足、冬夏冷热悬殊,干燥少雨、蒸发量大,春天多大风、浮尘天气。极端最高气温为41.6℃,极端最低气温为-36.4;多年平均风速1.7m/s,最大风速25.1m/s,风向NNW
2、招标范围:热轧型钢 (GB/T 706-2008)
3、采购数量: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量(t) |
1 | 工字钢 | I16 | Q235 | 1139 |
总计 | 1139 | |||
招标暂定采购数量仅为预计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供货数量以买方需求计划数量及双方签字的实际结算数量为准。结算时按约定计量方式确定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与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条件主张一切权利。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严格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
6、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买方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月支付一定比例30%-50%的货款,其余货款在次月发货前支付。供货全部完成后预留10%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
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最新要求。技术性能良好,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及环保节能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5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3业绩要求。
1.3本次招标的型材品牌推荐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22日(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dlztb.com)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dlztb.com)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中国水电四局25楼2515室(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