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项目整体进度:2018年11月30日下闸蓄水;2018年12月30日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3月31日第二台机组发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价格(元) |
|
1 |
F01000312FZ01SD05405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工程全厂通风采暖工程 |
1批 |
全厂风机、风阀、风口、风管及其附件、空调机、除湿机等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服务,以及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全套设备移交等全部工作。 |
贵州省遵义市 |
见项目整体进度要求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贵州洪渡河流域集控中心UPS电源系统与通信电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是具有相应设计和制造能力的本标段招标设备的制造厂家(公司)或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有主要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2、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须持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后)至少有2个类似/相同规模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等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8日(暂定,具体时间将在开标前一周发出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