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长江南京航道局张家港等3个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张家港航道处码头处。
2.2 招标范围:
包括所有设备的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及为确保产品质量而提供其它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以上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含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5)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2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用户使用及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三年来(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账面无亏损,无不良信誉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4 月 09 日至2018年 04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