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职工综合福利保险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8-2020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职工综合福利保险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x08N0210)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4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为提高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职工医疗福利保障,提升服务效率,现对新疆电信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托管服务选择合适的托管方。
2.3 服务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服务范围
1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本部)、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信息业务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企业信息化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网络监控维护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政企客户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系统集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渠道终端销售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翼支付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客户服务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政企客户支撑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视频运营部。
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中国电信股份 昌吉 、中国电信股份 石河子 、中国电信股份 吐鲁番 、中国电信股份 哈密 、中国电信股份 奎屯 、中国电信股份 塔城 、中国电信股份 克拉玛依 、中国电信股份 博州 、中国电信股份 伊犁 、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中国电信股份 巴州 、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中国电信股份 阿克苏 、中国电信股份 克州 、中国电信股份 和田 。
2.4 服务期:托管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国性保险公司或经授权具有独立参选能力的省级(自治区级) 及下属公司(公司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长期健康险)。(须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偿付率证明页(且偿付率≥150%))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gmg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8-2020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职工综合福利保险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x08N0210)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委托 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4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为提高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职工医疗福利保障,提升服务效率,现对新疆电信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托管服务选择合适的托管方。
2.3 服务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服务范围
1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本部)、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信息业务 、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企业信息化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网络监控维护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政企客户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系统集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电子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渠道终端销售事业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翼支付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长途传输局、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客户服务中心、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政企客户支撑部、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视频运营部。
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中国电信股份 昌吉 、中国电信股份 石河子 、中国电信股份 吐鲁番 、中国电信股份 哈密 、中国电信股份 奎屯 、中国电信股份 塔城 、中国电信股份 克拉玛依 、中国电信股份 博州 、中国电信股份 伊犁 、中国电信股份 阿勒泰 、中国电信股份 巴州 、中国电信股份 喀什 、中国电信股份 阿克苏 、中国电信股份 克州 、中国电信股份 和田 。
2.4 服务期:托管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国性保险公司或经授权具有独立参选能力的省级(自治区级) 及下属公司(公司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长期健康险)。(须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偿付率证明页(且偿付率≥150%))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g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