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芙蓉江浩口水电站2018~2021年度后勤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后勤综合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县江口镇浩口乡浩口村
2.2建设规模:电站装机容量为135MW
2.3计划工期:三年。
2.4对外交通:工程区有省道相通
2.5招标范围:
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浩口水电站2018.7~2021.6年度食堂、车辆、船舶、厂区清洁卫生等后勤综合服务, 承包期限为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文件;
3.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4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或餐饮服务或劳务派遣或家政服务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后勤综合服务能力;
3.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108年5月18日至 2018年 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