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5065
1.3 招标人: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清远供电局及其下属县区供电局提供视频拍摄、专题片制作、新媒体策划以及宣传海报设计等服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
1 |
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
198 |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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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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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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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及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5 |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
6 |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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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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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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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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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印刷、活动宣传等相关内容中的一项; |
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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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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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人民币(含200万元); |
清远供电局2018年度广告宣传项目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