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第二批项目(清新、佛冈、连州)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2018-05-25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根据广电计部【2017】138号、清供电计划【2018】45号文件,本次框架招标计划总投资19656万元,分为3个标段,最终以清远供电局实际下达项目为准。
2.3计划工期:按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参与施工图设计评审并认真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参与最高限价审核,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青苗赔偿洽谈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 个标段,(如有多标段,需明确是否兼中)。(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标段名称 |
所属区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清远清新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第二批项目施工 |
清新 |
11140 |
4456 |
500 |
100000 |
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清远佛冈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第二批项目施工 |
佛冈 |
2947 |
1179 |
500 |
100000 |
3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清远连州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第二批项目施工 |
连州 |
5569 |
2228 |
500 |
100000 |
注:暂定最高限价为:根据省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的总投资估算的[40%]估算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5 月25 日17 时00 分00 秒至2018 年06 月 01 日 17 时00 分00 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