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150 万吨年配采设计招标公告
朔州市下梨园煤矿150 万吨年配采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增产能150万吨/年,批准开采4、9、11号煤层,目前矿井设计为联合布置,9号煤层为主水平,4号煤层为辅助水平,目前正在4号煤层40102工作面回采施工。4号煤层发热量为4000大卡左右,硫份为0.5%左右,9号煤层发热量为4600大卡左右,硫份为2.6%,11号煤层发热量为4000大卡左右,硫份为2.4%。由于正在回采施工的4号煤层剩余可采储量不足以满足15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下一步拟进行煤层配采设计,并开拓9号煤层相关准备和回采巷道。为了实现煤层配采,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矿井150万吨/年配采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1/17-SJ-0101 |
150万吨年配采设计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同类设计项目业绩(配采设计)至少两项。
4.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具有同类设计项目业绩(配采设计)至少两项。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08 11:54到 2018-06-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08 11:54 到 2018-06-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