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2018年初烤烟叶运输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预算1834.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招标内容:楚雄州烟草公司2018年初烤烟叶运输服务。中标人按照烟叶调拨计划和相关要求将初烤烟叶从县(市)烟草分公司下属各烟叶收购站(点)及时、安全、完整运输到楚雄复烤厂(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387号)、楚雄卷烟厂(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
2.3服务期: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2.4服务地点:县(市)分公司下属各烟叶收购站(点);
2.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十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 段 |
公司名称 |
发货地点 |
交货地点 |
运输数量 (万担) |
一标段 |
楚雄市分公司 |
楚雄市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27.87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二标段 |
双柏县分公司 |
双柏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3.91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三标段 |
牟定县分公司 |
牟定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1.07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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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南华县分公司 |
南华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9.74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五标段 |
姚安县分公司 |
姚安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7.25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六标段 |
大姚县分公司 |
大姚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4.26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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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段 |
永仁县分公司 |
永仁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9.1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八标段 |
元谋县分公司 |
元谋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5.02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九标段 |
武定县分公司 |
武定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19.89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十标段 |
禄丰县分公司 |
禄丰县分公司所属各烟叶收购点 |
楚雄复烤厂(南华) |
24.39 |
楚雄卷烟厂(楚雄) |
||||
合 计 |
—— |
—— |
—— |
162.50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审验通过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企业法人或联营企业;
3.2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承运车辆(车辆证照齐全、保险手续齐备、车辆状况良好),组织机构健全,连续经营,并在人员、车辆、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充分保障;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纳入违约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后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5.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