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HD-SC-2018-04-018 |
中电合浦乌家镇“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电站运维服务 |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光伏场区、升压站、中压配电室、保护间、控制室、综合办公楼等所有设备、设施的运维等生产准备的所有工作。 |
服务总工期为:两年(2018-2020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HD-SC-2018-04-018 |
中电合浦乌家镇“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电站运维服务 |
1. 投标人应具备光伏电站的资产管理及运营、维护、检修和日常的技术管理等承包能力;具有相关机构认证的光伏电站运行与维护资质证书;具有承装或承修三级及上资质;具有完成光伏运维服务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 2.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在2013.4 -2018.4之间合同业绩为准) 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电站20MW及以上装机容量光伏电站运维业务承包的业绩或具备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电气专业运维业务承包的业绩或具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运维业务承包的业绩(1年及以上)。 |
2.业绩数量以满足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承包范围、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用户及联系电话、投运情况的有关证明鉴定材料,详细说明工作、供货、服务的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