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84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本越秀区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3843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越秀区教育路智慧路灯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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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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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年12月30日 |
合计 |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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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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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标的物描述:本项目是以越秀区教育路18根路灯灯杆为载体,建设功能模块包括2个充电桩、5个数字广播系统、10个信息发布屏、9个公-安及交通视频监控摄像头、2个环境监测传感器、2个智慧井盖检测装置、2个智慧停车检测装置。新建功能模块用电负荷(76.2千瓦)由新建的配电箱从教育路现有的兴隆坊公变房、教育路69-1号综合房接取电源,新敷0.4千伏电缆至路灯灯杆供电。新建功能模块通信通过光纤网络交换机组网,根据带宽需求,每根路灯杆配置1台小型交换机(需具备双上联百兆光口),通过4芯光缆进行串联。
2、为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对供应商的报价做出如下限制: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须大于0%;如投标下浮率大于15%,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判断该报价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报价方式:投标人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费率,投标人所报的下浮费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于(1-下浮费率)进行结算。(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按审定的造价不予下浮,即与施工单位结算价=(中介审定造价-安全文明措施费)*(1-投标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以越秀区教育路18根路灯灯杆为载体,建设功能模块包括2个充电桩、5个数字广播系统、10个信息发布屏、9个公-安及交通视频监控摄像头、2个环境监测传感器、2个智慧井盖检测装置、2个智慧停车检测装置。新建功能模块用电负荷(76.2千瓦)由新建的配电箱从教育路现有的兴隆坊公变房、教育路69-1号综合房接取电源,新敷0.4千伏电缆至路灯灯杆供电。新建功能模块通信通过光纤网络交换机组网,根据带宽需求,每根路灯杆配置1台小型交换机(需具备双上联百兆光口),通过4芯光缆进行串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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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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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且资质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①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承装、修、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
3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①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4 |
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为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5 |
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6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半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社保证明。 |
7 |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8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 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9 |
自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未发生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电网事故。 |
10 |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 |
11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未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