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仙桃大垸子泵站新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垸子泵站新建工程位于仙桃市五湖渔场,与省会城市武汉毗邻,距仙桃市中心约40km。在外江高水位洪水顶托的汛期,与排湖泵站、杨林尾泵站、沙湖泵站、鲫鱼湖泵站等沿江外排一级站一起提排涝水,保证区域排水防涝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垸子泵站站址位于东荆河左岸河堤桩号162+980处,为堤后式布置,主泵房与东荆河左堤相距约117m,泵站轴线与大垸子闸轴线相距约400m,设计装机容量为6×3500kW,设计排涝流量为181m3/s。主要建筑物有主泵房(含副厂房及安装间)、变电站、进出水流道、进出水渠道、外江出口防洪闸、S321省道交通桥及拦污栅桥等。
2、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243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69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38000 |
说明: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预计交货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按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湖北仙桃大垸子泵站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商品混凝土应满足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C15、C25、C30商品混凝土检验报告,且每种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的检测报告均不少于1份。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公路、铁路、房建等工程供货业绩,2015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9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