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项目 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与丽江地区永胜县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是规划中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水电站的第七级电站,上接龙开口水电站,下临观音岩水电站。坝址右岸属大理州宾川县,坝址左岸属丽江地区永胜县。电站距宾川县县城公路里程68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128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415km。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鲁地拉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4.7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78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58亿m3。电站正常蓄水位1223m,总库容17.18亿m3,调节库容3.76亿m3,防洪库容5.64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160MW,保证出力946.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3.23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316h。
鲁地拉电站首台机(1号)于2013年7月21日投产发电,最后一台机(6号)于2014年10月31日投产发电。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对鲁地拉水电站建设前后生态环境的时空变化及其规律进行监测,以掌握水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后的效果,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8-QT-0101 |
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
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具体如下所述 |
1000 |
(一)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本次招标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招标。具体如下:
1陆生生态监测内容:
植被,陆生维管束植物,陆生脊椎动物。
2水生生态监测内容:
(1)环境要素监测
水温、pH、溶解氧、溶解性氮气、溶解性二氧化碳、化学耗氧量、BOD5、石油总烃、氰化物、挥发酚、非离子氨、六价铬、总汞、铜、铅、锌、镉、砷、悬浮物、总磷、活性麟、总碳、有机碳、无机碳、总氮、无机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硅等30项指标。
(2)水生生物监测
叶绿素a含量、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种类、分布密度、生物量6项指标。
(3)鱼类种群动态及群落组成变化
鱼类的种类组成、种群结构、资源量的时空分布及累积变化效应,重点监测目前在金沙江下游流域干流和具有重要生境的支流分布的鱼类种群动态及群落构成的变化趋势,分析具有重要生境支流与干流鱼类种类的重现度变化趋势。
(4)鱼类种质与遗传多样性
主要保护对象秀丽高原鳅、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小裂腹鱼等天然种群的形态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理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种质指标及遗传结构。
(5)鱼类产卵场与繁殖生态
鱼类早期资源种类、组成与比例、时空分布、繁殖量、水文要素(温度、流速、水位)、产卵场的分布与规模、繁殖时间和频次。
3年度工作任务表
年度 |
陆生生态监测工作任务 |
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任务 |
2018年9月-2019年8月 |
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8年-2021年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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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18-2019年陆生生态监测工作内容,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8-2019年陆生生态监测报告》。 |
完成2018-2019年水生生态监测工作内容,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8-2019年水生生态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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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完成2021年陆生生态监测工作内容,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21年陆生生态监测报告》。 |
完成2021年水生生态监测工作内容,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21年水生生态监测报告》。 |
编制《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8年-2021年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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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两项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监测技术支持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9 09:30到 2018-07-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9 09:30 到 2018-07-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