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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察哈素煤矿智能主运输系统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SGZB18-0257
日
期: 2018年07月31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哈素煤矿智能主运输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招标人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察哈素煤矿智能主运输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察哈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札萨克镇管辖。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距东胜区70km,距成吉思汗陵12km,察哈素矿井设计能力1000万t/a。
招标范围:察哈素煤矿主运输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主运输系统中八部胶带机、两台给煤机、两部刮板机的集中控制,顺煤流、逆煤流两种启动方式及切换;实现采用变频驱动的主斜井胶带机、31采区辅助胶带机南北段、31采区辅助胶带机东西段能根据煤流量智能调速;集控系统还能与安全监控系统智能联动;实现以上等功能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系统调试。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4.4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发展改革委信用(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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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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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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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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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素煤矿智能主运输系统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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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1个及以上胶带机系统集控工程业绩证明(不需要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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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只精确到月份)。
注:若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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