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锅炉环保设施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锅炉环保设施改造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实施,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矿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大峰沟)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大峰生活区、工业区、白芨沟人行井3处锅炉房拆除原有除尘设施、扩展场地、安装4台袋式除尘器,其中大峰生活区、工业区锅炉房各拆除1台多管除尘器和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且剩余的1台多管除尘器与布袋除尘器串联使用,更换2台引风机。白芨沟人行井锅炉房将原有的麻石式除尘器拆除,新建2台布袋除尘器,更换2台引风机。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建筑物和设备拆除、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实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计划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独立承担项目合同金额500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E.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附网上查询页面),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分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网上购标(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