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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2018-2019年搬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6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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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2018-2019年搬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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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2018-2019年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2018-2019年搬迁运输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2018-2019年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0006200000037883

1.3 电子商城目录内标的,自网公司电子商城投运之日,本次采购结果自然终止)。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三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1、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电科院行政办公生产项目亦即其他修理和其他技改,主要包括生产、办公场所(包括粤电大厦、高压大厅及综合楼、南村节能减排实验室、石榴岗仓库、黄埔区南岗仓库和番禺区明珠仓库以及其他租赁或建设场所等)建筑物以及附属设备的日常修理、大修以及技改项目。为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拟对其中的工程施工部分开展工程监理服务,以促进此类项目的科学、有效开展,确保工程的质量、造价和进度符合公司精益管理的要求。

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建筑物以及附属设备日常修理中的工程施工部分。该项工作根据施工地点分为粤电大厦、南村实验室、高压大厅及综合楼、仓库以及其他租赁或建设场所,各项目费用据实申请后,由公司进行批复;②建筑物以及附属设备的大修项目,由电科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预计每年度1-3个项目;③其他技改项目(包括改造和购置类),预计每年度有1-3个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标的2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

2018-2019年度,根据网省公司统一部署以及新闻宣传实际需要,对广东 电力科学研究院生产、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视频新闻及相关事迹的策划、拍摄、制作等外委服务。拍摄服务根据各项任务实际情况进行拍摄和结算,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32018-2019年度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2018-2019年度期间,根据电科院生产、科研等工作需求,需对电科院的办公家具、仪器设备等各项生产物资进行打包、搬迁、运输、装卸等。搬运的地点范围主要包括番禺区南村实验室、番禺区迎宾路高压大厅、越秀区东风路粤电大厦等各办公、实验场所之间或同一场所不同楼层;搬运过程中需要较为专业的搬运人员,并有可能用到叉车、吊车、尾板升降大货车等搬运工具。该项服务根据搬迁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搬迁人员、运输车辆等申请、实施和结算,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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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万元)

1

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1

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110

24个月

广东 电力科学研究院

200

1

2

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

2018-2019年视频拍摄服务

40

24个月

100

0.5

3

2018-2019年度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3

2018-2019年度搬迁运输服务项目

40

24个月

100

0.5

注: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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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应在 ( )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 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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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工程监理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行政办公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 /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 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720号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 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0816170000秒,截止时间:20180906093000秒。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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