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第二热电厂全厂涉网调控二次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
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
改造范围包括太原第二热电厂全厂涉网调控二次系统设备升级改造,至少包括以下:
1.调度数据网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纵向加密装置更换、调试。
2.设备冗余配置:调度通信机、AVC、AGC 等设备新增及调试。
3.故障录波器、时间同步装置、OPS/双细则工作站、OMS 工作站改造、调试。
4.新增厂站网络监测装置。
5.新增火电机组综合监测装置。
6.做好调度数据网相关设备安全策略完善,软件移植,新增杀毒软件,确保满足山西省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要求。
7.提供数据网接入所需其他设备,包括规约转换装置、网闸、网关机等。
8.提供与施工相关的柜体、电源缆线、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光缆、网线、数配、光配、挡板等配套套料;与调试相关的配套辅助设备等。
6.提供工程所需的施工,包括电缆敷设、设备就位、土建部分等。
10.本工程所配备的设备型号、容量、技术指标要求根据省网统一要求配备,设备必须是目前在山西电网内运行的设备型号,必须满足省调对电厂调度以及数据交换的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公共要求:
2.1.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2.1.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2.1.2.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1.2.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1.3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1.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1.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1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 项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3 投标方具备相应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具有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 17:00。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