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5年以来)有同类项目业绩;
4
在 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同时在广东电网公司范围内没有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5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通过ISO体系认证;
8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文件的打印版)。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电商系统操作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日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 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要求在 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9日17时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