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对端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州光伏电站对端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州光伏电站对端改造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调字[2018]6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12月底前,要求用直接采集方式完成所有10kV新能源电厂(站)的信息采集。湖州电网要求2018年完成分布式光伏的信号上传新能源集中管控平台。根据要求本次改造网络安全必须符合国网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改造将实现湖州光伏电站及其它两个分布式光伏子站在洪桥光伏电站集中将调度信息上传到湖州地区电力调度系统功能。同时根据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清能分公司”)对湖州区域管理的规划要求,本次改造将实现湖州区域分布式光伏电站调度信息上传目的和湖州区域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洪桥光伏电站集中监控的功能,并为清能分公司杭州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预留接口。洪桥光伏站监控系统采用国电南自PS6000+综自系统,功能包含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控制操作、防误闭锁、告警、事故顺序记录和事故追忆、画面生成及显示、计算机制表、系统时钟对时、系统自诊断、有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控制和其他专业应用等功能,具备与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和功率预测系统信息交互的功能。本项目要求对洪桥光伏电站PS6000+综自系统监控管理软件升级、控制和画面组态升级,实现在洪桥光伏电站对湖州光伏子站及其它两个分布式光伏子站的远程监控的功能。
2.2 招标范围
远动服务器2套、隔离装置6套、网关机6套、交换机2套、屏柜2面等硬件物资,相应配套软件物资以及升级、组态、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光伏电站信息系统集成的供货、调试、技术服务等类似业绩,并提供近三年(自2015年5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光伏电站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7日9:00起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