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智慧水电厂建设、水电厂基于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编制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 GDCX02-TYZB18-0011(
01-
01)
日
期:
2018年11月15日
1. 招标条件
智慧水电厂建设、水电厂基于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编制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及委托人为国电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委托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智慧水电厂建设、水电厂基于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编制咨询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 ,于2000年11月在成都注册成立,是集水电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大型流域水电开发公司,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对四川大渡河和西藏帕隆藏布流域水电资源实施“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利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西电东送提供清洁能源保障。目前,公司拥有水电项目43个,水电资源约3000万千瓦,其中大渡河干流总装机约1800万千瓦,帕隆藏布干流约1200万千瓦。投产装机1156万千瓦,在建装机217.4万千瓦,筹建装机约1600万千瓦。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为适应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已经全面实施推进智慧企业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创新驱动、智慧管理为核心,按照业务量化、平台统一、集成集中、智能协同的思路,打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水电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瀑布沟水电厂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装机最大的水电站,积极投身于智慧企业实践和试点,探索建设智慧水电厂,研究开发满足水电生产业务需求的智慧化应用,利用各种新兴技术强化对生产设备状态的监测预警,逐步提升水电生产过程的管控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形成较为成熟的智慧水电厂建设体系,为同类水电企业开展智慧化建设做出了有益探索。为促进智慧企业和智慧水电厂建设成果在电力行业推广应用,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委托,大渡河公司现开展《智慧水电厂建设技术导则》、《水电厂基于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两部标准编制工作。
3. 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智慧水电厂建设技术导则》和《水电厂基于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两部标准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负责按委托人要求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负责完成两部标准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 ,负责编写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编制说明,负责两部标准的报批、备案等工作的组织、沟通及协调。
3.2交付期
本合同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
3个
月内通过评审并交付委托人。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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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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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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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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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电厂大数据运行预警技术导则编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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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近10年内具有组织编写电力类国家或行业标准,且标准已被颁布实施的业绩,业绩止点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近10年内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完成并发布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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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或在招标人上级单位的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人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2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5.3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00整到 2018年11月23日 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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