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2018年生产项目造价监察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49374)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东莞 2018年生产项目造价监察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 2. 采购
2、适用范围:组织对各单位生产项目立项、招标、工程物资、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对造价管理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造价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合理性,造价文件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进行分析、评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 拟担任项目的 |
4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6 | 若在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或广东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 或广东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7 | 若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供应商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8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11月23日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