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818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第二分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采购材料计划的使用人是资源十万古田风电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西资源县十万古田风电场位于广西资源县河口乡与车田乡境内十万古田一带,与金紫山风电场二期工程场址相邻,地形、地貌以及风资源特性相似。场址距离距资源县约92km,距桂林市约198km。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1°24.3′,北纬26°07.0′。十万古田风电场场址南北长约2~16km、东西宽约5~12km,面积约27km2。
本风场合同规模为150MW,布置60台单机2.5MW的风力发电机,其中正选机位60台,配选机位2台。工程主要包括风电场内土建施工、风电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升压站土建施工、以及风机及塔筒等设备安装等。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如下表: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资源十万古田风电工程钢材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范围 | 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圆钢 | HPB300(φ8) | 吨 | 2 | 十万古田风电风机基础施工 | 合同签订至完工 | 十万古田工地1-60#风机基础钢筋 |
2 | 圆钢 | HPB300(φ10) | 吨 | 97 | |||
3 | 螺纹钢 | HRB400E(Φ12) | 吨 | 3 | |||
4 | 螺纹钢 | HRB400E(Φ20) | 吨 | 160 | |||
5 | 螺纹钢 | HRB400E(Φ22) | 吨 | 608 | |||
6 | 螺纹钢 | HRB400E(Φ25) | 吨 | 267 | |||
7 | 螺纹钢 | HRB400E(Φ28) | 吨 | 1214 | |||
8 | 螺纹钢 | HRB400E(Φ32) | 吨 | 320 | |||
合计 | 吨 | 2671 |
注:2.1、本次招标采购钢筋为:加工成型的风机基础钢筋
2.2、以上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时以具体数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2.3、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2.4、投标报价为2018年11月05日“天贸钢铁网”湖南钢材网价作为依据。中标后以下订单当天钢材网价为结算单价,具体计算如下:钢筋购买价格以招标方下订单当日“天贸钢铁网”对应的 “湖南钢材网价作为依据”的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调整,钢筋运至招标方工程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的固定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以上报价包含税率、运杂费、加工费、利润等,为到买方工地现场交货价。
、采购数量:预计总量约为2671吨。
4、交货时间:钢材在合同签订至工程完工期间持续供货 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及供应计划要求进行供应)
5、
6、质量要求:
6.1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中HRB400E有关技术要求。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钢材采购采取定价的方式:投标钢筋的报价为送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资源十万古田风电工程项目部各风机平台的综合单价 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
在每批材料到货后,卖方当月26日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材料的销货清单及1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给予支付挂账额95%的货款。剩余该批材料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工程施工中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6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推迟付款或买方工程资金短缺,买方对卖方也可推迟付款,卖方应表示理解,不得视为买方违约,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贰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贰佰万吨以上,其中钢筋年产量壹佰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加工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水电站、风电、公路桥梁等类似工程 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5-2017年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贰佰万元以上 ;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