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
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四次招标)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2018-2020年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等项目(四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37816
1.3 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
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
1-1
180
180
1
100%
200
2
市县LED屏幕租赁
市县LED屏幕租赁
2-1
120
120
1
100%
200
注:
1.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标的:在海口市、三亚市主要路段分别租赁一块广告牌,专门发布 宣传标语,租期为三年,每年签一次合同。广告牌样式及规格等要求:双面单立柱广告牌,大于等于18M*6M;广告牌带有光源,亮灯时间为19:00-23:00。租赁费用含电费、画面制作更换费用(一年1-3次)、维护等费用。 2.市县LED屏幕租赁标的:在海南18个市县(除三沙市)各租赁一个LED屏幕,投放、海南电网公司相关宣传图片、视频、活动报道、公告等品牌形象宣传内容,租期为三年,每年签一次合同。每个屏幕日均播放150次以上,每次播放时间15秒以上。租赁费用含电费、制作、设计、维护等费用。
3.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
1 | (1)营业范围必须具有广告发布、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 海口、三亚重要交通路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牌租赁,市县LED屏幕租赁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海南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