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1812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使用的粉煤灰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玛拉克河中下游温宿县与乌什县交界处,以库玛拉克河河道中心为界,左岸为温宿县,右岸是乌什县。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峡谷出山口处,距阿克苏市约100km,目前已有沥青公路通至坝区,交通较便利。
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是灌溉、防洪、生态保护和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为1700.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1.48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7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28亿kW·h,为Ⅰ等大(1)型工程。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粉煤灰。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总数 |
1 | 粉煤灰 | Ⅱ级 散装 | 吨 | 45000 | 45000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18年12月-项目完工)。
4、交货
5、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000吨及以上(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具有路桥、铁路、市政、水利等工程的粉煤灰供货业绩,且签订的粉煤灰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粉煤灰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