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6月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供应商入库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内容:
2019年1月至6月的石灰石采购,其中: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约6万吨;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4万吨;盐城发电有限公司约0.6万吨。
二、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合规的石料矿山资源(提供相关合规资质如采矿许可证等)或与合规的矿山企业签订长期符合本次石灰石(CaCO3)质量要求石料供货协议的具有生产加工经营能力的企业,并通过环保部门环评认可;
3、投标人有自有运输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请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投标人如需船舶运输的,需提供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江苏)”(www.jscredit.gov.cn));
6、参加本项目此前轮次的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本轮次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不合格投标的排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的规定签字盖章或进行标记的;
3.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须知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投标方案,影响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签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9.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交货期、技术要求等);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明显雷同情况的;
12.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3.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不合格投标的;
1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9时至2018年12月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