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河 行车维护保养(二次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红河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9年红河 行车维护保养(二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承担本项目。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二、谈判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对红河 分布于物流中心西口冲仓库2台、物流中心西口冲钢材库1台、物流中心云龙仓库1台、220kV南湖变水泵房1台、110kV凤凰变GIS室1台、220kV新桥变水泵房1台、110kV金湖变GIS室1台、220kV大屯变水泵房1台、500kV红河变水泵房1台、变管所高压试验大厅1台、开远南桥发电厂1台、输电所2台、110kV泸江变电站1台、个旧上河变电站1台、红河区域仓库1台、河口槟榔寨变电站1台,共18台起重机按国家标准每季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修理,对损坏的部件进行更换,并配合行车年检工作。
2、项目编号:0006200000049067
3、采购 4、 5、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7、服务 8、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满足业主要求 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有最高限价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任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相关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C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管理人员具备“两种人”资质(工作票签发人不少于1 人、工作负责人不少于1 人),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5)企业须至少提供1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内的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或处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若谈判申请人(包括谈判申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谈判申请人有 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 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 定时间内不接受该谈判申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谈判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按否决其谈判申请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谈判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流程 (1)本次采购是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