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校园渠道能力提升的比选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校园渠道能力提升的比选招标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校园渠道能力提升(项目编号:DXJJ2018065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备注
2018年校园渠道能力提升
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说明:
(2)培训时间:12月31日前,由双方协商后选择3天时间进行。
※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参选限价2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渠道营销培训)至少1份。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格式自拟)。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新版营业执照、或以往自身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如为其它纳税人,须提供以往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C.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E.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F.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G.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H.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I.在最近三年内因被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而被限制参选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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