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8年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2018年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5286 1.3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专项 1.6 资金来源:无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需求数量 计量单位 中标人数量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1 1 生产越野车购置 1-1 生产越野车购置 9 辆 1 262 262 200 注: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1)投标人为汽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经销,企业须具有海南省范围内的销售权,投标产品应为国产自主品牌产品。 (2)投标人必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品牌授权书(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不需要授权书)和为期不低于两年或50000公里保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品牌在海南应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名单及服务热线。 生产越野车购置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海南 2018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