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个性化移动应用(移动商旅)V1.0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个性化移动应用(移动商旅)V1.0建设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670 1.3 2018年财务信息化工作的安排,公司2018年在承担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移动商旅建设。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 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 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移动商旅V1.0建设 1 移动商旅V1.0建设 104.3805 104.3805 / 广东 2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方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非以人民币计价,则按公开招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3 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 4 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 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