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4001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汕头 辖下车辆定点维修,分为2个标包,第一包主要为东区120辆、南区 109辆定点维修,汽车约229辆,采取按需维修,按实结算;第二包主要为西区车辆定点维修,汽车约229辆,采取按需维修,按实结算。服务内容包括:车辆定期保养、出车前检查及故障维修等。第一包招标参考价为人民币510万元/三年,每年招标参考价为人民币170万元;第二包招标参考价为人民币510万元/三年,每年招标参考价为人民币170万元。(此招标参考价将作为本次招标过程各种规费的计算基准价)。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东区、南区) 1 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东区、南区) 510 / 200 / 2 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西区) 1 汕头 2019年至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西区) 510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应包含汽车代驾服务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需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5第17号修订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厂家的要求。 3 投标人须相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达标测评资质。 4 投标人应能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整车修理或总承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包括大、中、小型机动车车辆维修。 5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7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汕头 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 场地、设施要求: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且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需设立于汕头市金平区或龙湖区。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符合大型特种作业车辆的进出维修厂地的要求(维修车间大门口:高≧4.5米、宽≧6米,出入通道≧6米,维修车间高于≧8米以上)。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非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驻)服务机构办妥工商注册登记并为本项目从业服务人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小项的投标承诺书并明确承诺需要办妥工商注册登记的用时天数。如中标后没有实施,处罚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