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4-19057
一、招标条件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水泥,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 东西湖区雨污分流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东西湖区雨污分流项目107国道排水工程承担长青片区、慈惠片区的雨污水排放。考虑将长青片区和慈惠片区的绝大部分雨污水在107国道以南引走,使之不进入吴家山老城区而避开现状瓶颈,本工程汇水范围南至汉江大堤、西至十一支沟、北至107国道、东至张公堤。服务区域:吴家山城区(107国道以南区域)及慈惠片区,总面积为5.59+6.14=11.73平方公里,服务人口6.25万人。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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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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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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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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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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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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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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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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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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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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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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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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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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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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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需方计划分批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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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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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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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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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数量:见招标范围列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暂定2019年6月20日,实际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水泥及矿物掺和料满足规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相关规定要求,生产工艺要求为干法旋窑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招标人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投标人,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6.3 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 投标人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本次招标选定1-2名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需接受招标人划分的供应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万及以上,生产能力600吨/年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雨污处理工程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05月
27日下午
17:00前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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