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 2019年辅助业务外委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 2019年辅助业务外委承包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50514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一类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12个月,具体服务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远 及其下属单位的车辆驾驶服务和文档管理服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综合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清远 2019年辅助业务外委承包项目 01 清远 2019年辅助业务外委承包项目 2064 1.1 12个月,具体服务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500 10 报价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月) 1 车辆驾驶服务 每辆车0.6 2 文档管理服务 每个内设机构0.5 合计 1.1 注: 标的物描述:(1)车辆驾驶服务:为清远 及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本部、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目前所辖【1049】辆车辆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机动车驾驶服务,暂按照满足清远 及下属8个单位【160】辆车辆同时出车的需求,具体以各单位每月的实际出车需求为准;(2)文档管理服务:为清远 及下属8个单位(即清远 本部、清城 、清新 、佛冈 、英德 、阳山 、连州 、连山 和连南 )的内设机构提供文档管理服务,暂定为【152】个机构(甲方内设的职能部门、二级机构和供电所)提供服务,具体以各单位每月实际需求为准(各单位实际服务需求不超过本单位总的机构数)。(3)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4)投标报价形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车辆驾驶服务费每辆车6000元/月、文档管理服务费每个内设机构5000元/月。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金(含增值税)、服装费、交通费、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5)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最终根据合同按实际发生的服务期及相应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本项目预算发包价暂定为20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外部劳务费,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的需求,含有劳务输出或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清远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并配置驻点人员,提供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证明资料,如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证明资料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是清远市外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 5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