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范围:呼伦贝尔公司、北方公司等需求单位所用2020年度汽、柴油。
1.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汽柴油销售业绩,每年的销售业绩不低于20万吨,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
2.2.2资质要求:供应商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标的物;
2.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需提供代理品牌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1日09:00起至2020年9月1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