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11批-2022年-2023年生产运输机动车辆用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铁岭公司2022年-2023年生产运输机动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 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4×300MW、2×600MW机组,本次采购汽、柴油(轻质)做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机车车辆(含无法上路生产用)汽、柴油使用量。0号柴油用量约260428升, -35号柴油约230660升, 92号汽油约21300升, 95号汽油约60000升,根据实际需求量供货并结算。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石油或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炼油企业。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需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投标人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汽油。
4.投标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柴油、汽油销售合同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应答。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 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22 11:00到2021-12-02 12:00。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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