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泰安市煤场、矸石扬尘治理工作导则(2019)》规定,实现煤炭堆煤场密闭,避免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煤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煤炭;封闭式煤场内设置洗车平台,运煤车辆驶离时冲洗,不带泥上路;储煤场及出入口硬化,无浮煤;煤矿外出运煤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保持干净整洁,喷淋、防尘、洗车等用水要实现闭路循环,不直接外排等相关环保规定的要求。
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将储煤场污废水收集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通过净化水设备设施进行物理、化学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然后进行重复利用或达标外排的系统。
储煤场出口、洗车台和场区内要安设视频监控,并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全时段监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白庄矿煤场煤场封闭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此次项目针对一期工程,包含设计、安装、施工,属于(EPC)总承包工程。机电设备符合防爆要求,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3计划工期
工期控制在2020年4月18日前完成,施工单位可自报最优总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已施工过与本招标范围相同或相近工程的使用及安全情况,及正在执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情况;
3.6本项目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标书费汇款底单。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代理机构邮箱;
4.3我公司收到报名资料经核实后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5日止,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